集团公司所属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好党的各项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巩固发展工作成果,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根据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委和国资委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经公司党委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 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要途径,认真宣传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 中国梦”总目标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繋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上来。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好民族政策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领导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专题讲座、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线上宣传引导。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情况,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转发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内容情况。
(三)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巡回宣讲工作。各支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讲好“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融合,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常态化机制,引导各族干部职工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围绕活动月主题,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不少于1 次,观摩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民族团结意识。
(五)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包联活动,让办实事、促发展的过程赋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六)开展好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专题调研。各支部要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及时排查和解决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各民族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对于践行守望相助理念的重要意义,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摆在重要位置,要专题研究,周密部署,要结合党建和日常工作,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按照活动方案的部署,各负其责,精心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参与答题活动。各支部要积极参与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答题活动,线上答题操作流程:打开微信,捜索“民委”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aotoyuminwei)关注并答题。
(三)创新形式方法。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群众性、多样性、实践性,找准与职工生活密切的结合点、契合点、共鸣点,力戒无的放矢、 被动应付、搞花架子等形式主义,多设计一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贴近群众,形式上让干部职工喜闻乐见、内容上与群众息息相关、效果上与群众共建共享,使各族干部职工能够参加、方便参加、乐于参加的活动。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升集团公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
(四)统筹疫情防控。各支部要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大规模人群集聚,坚决防止出现疫情传播扩散情况。